营运证丢失登报,营运证补办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说的“车辆营运证”,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向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 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营运证丢失应立即补办,否则按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以吊销驾照。所以,发现营运证丢失后应立即补办。 车辆营运证遗失补办流程如下: 1、在当地媒体上登报申明原营运证(营运证号可在当地运管机构查询)作废,登报内容应包括个人或公司的名称及营运证号。 营运证通用登报格式: XXXXX公司(个人)不慎遗失车辆营运证,证号:XXXXXX,声明作废。 2、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证申请,说明要补证的原因。 3、补办所需材料: (1)登报报纸原件; (2)持单位证明、丢失申请书、当事人声明书;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4)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5)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6)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4、经办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管辖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5、经过管辖管理部门审核盖章之后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申请进行补办。 ■登报范围: 证件遗失声明、挂失登报、遗失登报、登报挂失、丢失声明、声明作废、声明公告、通知启 示、公司注销、注销登报、注销公告办理电话、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登报、变更 公告登报、股权、债权转让公告登报、拍卖公告登报、招标公告登报、离职声明登报、商业 声明登报、合并公告登报、分立公告登报、法院公告、报花广告登报、板眼广告登报、楼盘 广告登报、招聘广告登报、出租转让广告登报、工商广告登报、夹报广告等登报。 ■企业公告登报: 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变更公告、拆迁公告、催收公告、催款公告、股权转让公 告、债权转让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离职声明、商业声明、合并公告、迁坟公告等各 类启示公告 ■遗失声明登报: 公司营业执照遗失登报、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合 同、票据、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人名章、海运提单、核销单、报关单、产地证、企业营 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保险公司收款 凭证遗失登报、展业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企业常驻代表工作 证、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汇IC卡、备案登记表遗失登报、收据、公 司基本账户许可证等登报。 ■办理广告登报流程: 1、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见报内容加盖公章,(或通过邮件、QQ、微信直接和 业务员洽谈) 2、排广告见报样稿、须客户确认、及确定媒体和刊登日期 3、付款方式:客户可现金、网银、转账、存款等方式付款,收到汇款凭证后刊登广告。 4、注:《客户须提供详细地址、电话、联系人,以便快递报纸!》 电话:0311-80691693 0311-80691692 工作在线QQ:3212 798544 微信:L18931148612 邮箱:(baosheyuny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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